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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封锁非洲猪瘟疫区的命令

    信息发布者:fxs076889
    2018-11-14 09:41:45   转载

    疫区封锁令 | 


    疫区封锁令

    武穴市人民政府

    关于封锁非洲猪瘟疫区的命令

    武穴市人民政府令〔2018〕第1号

            

    2018年11月11日,武穴办事处李顶武社区李水林养殖户、龚珍水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,为迅速扑灭疫情,阻止疫情蔓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三十一条,国务院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》第二十七条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》的通知精神,特发布本封锁令:


    、从即日起对疫区实行封锁,封锁范围是:以发生疫情李顶武社区为疫点,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,东至武穴办事处西新村社区,西至刊江办事处张竹林村,南至刊江办事处余祥社区,北至刊江办事处龙里社区。


    、疫区封锁期间,在疫区周边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,对出入人员、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实施强制检查消毒。在封锁期间,禁止所有生猪出入封锁区,禁止生猪产品流出封锁区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

    、对所有病死猪、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。对排泄物、餐厨垃圾、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、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。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、交通工具、用具、猪舍、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。出入人员、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。


    、依法做好疫区现场隔离、封锁、控制的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。依法做好交通疏导,严肃查处利用疫情造谣惑众、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
    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,加强科普宣传,消除群众恐惧心理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
    、对疫区外的生猪,加强检疫和疫情排查,发现疫情及时上报。


    、各部门、相关镇(处)接到命令后迅速组织各社区和人员落实封锁措施,严防疫情扩散。宣传部、武穴办事处、畜牧兽医局、卫计局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食药监局、综合执法局、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,按“早、快、严、小”的原则,加强协调配合,迅速扑灭疫情,不得有误。


    本命令从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封锁令的解除,由武穴市人民政府另行下达。 

     

    武穴市人民政府  

    2018年11月13日 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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